2013年5月14日 星期二

如何簡單地理解特首提名問題

如何簡單地理解特首提名問題

如何簡單理解特首提名問題?只需要聚焦在兩個原則:1、尊重參選權。2、公平、合理。 只要符合基本法44條規定,40歲以上、在港常住20年以上、無外國居留權的香港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就有資格參選特首,這種權利是不能被剝奪的。

選舉是需要有競爭的。同時,基於資源及時間的承受能力,候選人數是需要合理限制的,這點相信沒有人有異議。比如說讓不少於10名參選人有機會取得足夠提名資格,但實際上考慮到勝算等因素,並非每個人都願意參選,最終不少於2名候選人參與角逐,可能是一個適當的安排。 那麼,誰會被篩走,當然是那些勝選機會低的人,對嗎?因為他們就算參選,也沒有機會贏。那麼,誰的機會高?誰的機會低?怎麼判斷?這裡就要運用”合理預期“的方法,比如說,參選的人可以得到5萬個選民的連署支持,表明他們會選舉這個人,那就可以確認這位參選人有5萬個以上的支持,相反,那些拿不到5萬個選民連署的參選人,我們就能合理地預期他會輸給那個拿到5萬選民連署的人,這就是”公平“的原則。如果我們估計有10個人有機會拿到5萬個連署,那麼我們就以5萬作為一條能否入閘的劃綫,這就是”合理“的原則。

那麼,用間接提名的方法可以做到遵守以上的原則嗎?是可以的。如果讓香港所有通過直選產生的各級議員作為提名人,那麼他們提名的候選人,我們也可以”合理預期“這位參選人得到了該位議員及其支持者的支持,同樣通過計算,可以就每位參選人要得到幾名議員支持畫出一條線,這樣,也是符合”公平“和”合理“的原則的。

在提名這個環節上,如果爭論什麽普及平等,那是用錯了準則,把簡單問題複雜化,節點、層次、對象,通通不對。只有一點需要指出,一切不合理剝奪公民參選權,或者令到支持度較高的人被支持度較低的人取代了入閘資格的提名方案,都是不民主、不公義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